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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医院人才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13-03-20    作者:     来源: 十堰市人民医院      点击:

十堰市人民医院人才招聘启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专业

计划

学历要求

岗位要求

医师

(39人)

影像学

15

本科及以上学历

口腔医学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麻醉学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

21

本科及以上学历

技师

(9人)

临床医学

5

本科学历

4

专科

药师

(1人)

药学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机关后勤 (8人)

医务处

4

本科及以上学历

病案编码专业或病案信息管理专业1人,公共卫生管理专业1人

宣传处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文或新闻专业,精通网页设计管理技术

设备处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生物医学工程或机电一体化专业

总务处

1

专科及以上学历

暖通专业,精通中央空调

财会

(6人)

财经处

6

本科及以上学历

财会专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护理

应届本科

34

本科及以上学历

往届本科

2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科

10

专科

男性优先

临床医师

28

硕士及以上学历

专业分布:妇产、影像、内科、外科、眼科、检验、康复、中医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交流及语言表达能力;

⑵年龄在30周岁以内;

⑶身高:男168CM以上,女158CM以上;

(4)无任何不良记录;

(5)服从医院调配。

2、岗位条件

⑴应届条件: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本科,英语四级;

⑵往届条件:本科学历,有执业资格,连续在二甲以上医院工作(需提供有效证明);

(3)专科学历者,有护士执照或男性优先 。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者于2013年3月21-22日持个人相关证件(见管理办法第3条)到人力资源处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2013年3月23日8:30—11:30;

3、考核:

(1)理论考核:2013年3月23日下午3:00—5:00;

(2)技能考核:2013年3月23—24日;

四、记分及淘汰办法

1、记分办法:考核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40%,理论成绩占30%,实践技能成绩占30%。

2、淘汰办法: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

五、管理办法

1、预录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2、如若报名信息和实际信息存在偏差,且实际信息达不到录用条件和标准的,一经查实,医院将予以辞退。

3、报名应聘如若应届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推荐表(个人简历),往届生必须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现实工作情况有效证明,2张1寸彩照,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需留存1份。

4、详情咨询电话:8637629/8637028/8637029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