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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医院住培基地介绍

十堰市人民医院

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十堰市人民医院位于中国十佳宜居城市湖北省十堰市中心城区,医疗辐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3000万人口,是湖北省秦巴山医疗卫生中心核心医院。医院成立于1982年5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国际爱婴医院、国际急救网络医院、ISO9001和ISO14001国际质量环境管理双认证医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湖北省直升机空中急救基地医院。

院本部占地200亩,建筑面积26万㎡,编制床位2500张,总资产20亿元,其中医疗设备总值5亿元;年门诊166万人次、住院病人9.5万人次。综合实力位居湖北省三级医院前列、全国地市级三级医院50强。医院坚持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跨省创办白河分院,组建城东院区,承建武当山机场医疗急救中心,全面托管富康社区医院,开设医养中心、医养母婴中心、五堰紧密型医联体医院,筹建滨江医院。

医院是湖北省首例试管婴儿的发祥地,拥有心血管内科、辅助生殖科等3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每年开展上百项国际国内先进技术。现有员工2870人,其中高、中级职称技术人员1900余人,博士41名,硕士670余名。涌现出中国医师奖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1人、国务院津贴专家3人、国家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后备领军人才2人,省级各类优秀人才13人,市级优秀人才19人,二、三级岗专家27人。

医院是湖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暨第三临床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等高校教学医院,2017年成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级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医院拥有1个国家级实验室(中药药理三级实验室)、1个胚胎干细胞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SPF级动物实验室、1个转化医学中心和19个内设研究所。医院获得生殖医学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两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是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十堰市人民医院现有国家级西医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20个: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全科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外科(整形外科方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放射肿瘤科、口腔全科。医院学习环境优越,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建筑面积约6000㎡,设有26个临床技能实训室,配有教学模拟设备500余台套,价值300余万元,能够满足各种临床技能实训工作需要。全院有34间示教室,分布于门诊、外科楼、医技内科楼、急诊综合楼、药学部等各个临床业务用房区域,总面积达1822㎡,可满足所有专业基地临床教学需求。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待遇(不含四证合一学员)

培训基地为单位人、委培单位人和社会人学员,按以下标准发放培训补助:

1、基本补助(含社会保险)

按医院规定,基本补助实行定额发放:本科生1803元/人/月,硕士2899元/人/月,博士3228元/人/月。(社会保险:按国家、我省和十堰市有关规定,按医院统一标准,由人事处为本单位和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代扣代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扣缴1/4,医院资助3/4),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的社会保险由派出单位承担。国家规定紧缺专业补助500元/月。公积金?

2、绩效奖

按照本科生1500元/月、硕士生2500元/月、博士生4500元/月的基础绩效发放绩效奖,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注册,绩效增加500元/月/人(绩效奖按当月考评发放)。委培单位人学员的基本补助和社会保险由派出单位承担。各培训科室可根据培训对象工作表现和科室情况予以补助或奖励。

3、加班补助

培训基地对在培训科室参与独立值夜班的学员,按医院统一标准发放夜班费。

4、住宿补助

培训基地为户口所在地为非十堰市区内的社会人学员提供统一的免费宿舍。

5、就餐补助

培训基地为培训对象统一办理职工就餐卡,培训期间享受餐补600元/月。

6、其他补助

培训基地统一为学员免费提供医院工作服(含两套夏装和两套冬装),免费办理工作胸牌和图书证等相关配套保障。医院根据培训需要,会不定期开设专门针对住培学员的培训课程;医院开展的各类学术讲座或活动,住培学员可免费参加。

7、重奖优秀住培学员-住培亮点

(1)设立优秀住培生新生奖励,授予对象为:

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持医师资格证者;

②2022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过国家线者;

以上两类人员以社会人身份参加我院住培,均奖励3万/人;入培第一年一次性奖励1万/人,随后1000元/月逐月发放至2万元。

(2)设立优秀在培生奖学金,主要授予对象为:

①执业医师考试:首次执业医师考核(综合理论)年度最高分(满分600分,必须高于450分)奖励5000元,总指导老师奖励2000元;分数≥450分的住培医师奖励3000元,总指导老师奖励1000元;分数449-430之间住培医师奖励1000元,总指导老师奖励500元;分数429-410之间住培医师奖励500元,总指导老师奖励200元。

②全国业务水平测试:全国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位于全国前10%的学员,一次性奖励10000元,总指导老师奖励3000元;成绩位于全国前20%的学员,一次性奖励5000元,总指导老师奖励2000元;成绩位于全国前30%的学员,一次性奖励3000元,总指导老师奖励1000元。

(3)在培医师参加各类竞赛成绩优异者:

①获国家级临床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20000元、10000元、5000元奖励,优秀奖给予2000元;

②获省级临床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2000元奖励,优秀奖给予1000元;

③获市级临床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000元奖励,优秀奖给予800元;

④获院级临床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奖励,优秀奖给予200元。

8、同等学力研究生

被我院录取的住培学员,在培期间可自费申请攻读湖北医药学院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完成相关学习内容并达到同等学力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有学位证,无毕业证),具体要求按湖北医药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9、劳动合同及培训协议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培训基地与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务派遣方式),与其他类型住院医师签订培训协议,其中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培训基地为本单位、外单位委托培养和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按标准发放培训补助(不含全日制硕士专业研究生)。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享受“两个同等对待”

鄂卫通【2022】55号明确规定,需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的标准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新参加工作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明确岗位前参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初期工资标准执行,明确岗位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本单位新参加工作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薪级工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