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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廉洁自律承诺卡“卡”住违规经营行为

发布日期:2007-05-21    作者:     来源: 十堰市人民医院      点击:

先签廉洁协议 再订经济合同

市人民医院廉洁自律承诺卡“卡”住违规经营行为

5月20日,十堰市人民医院与江西洪达医疗器械集团公司十堰分公司经过协商,决定采购一批价值10万元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物品。在签署合同之前5月16日,医院党委书记刘春华代表院方与医院物资供应科及医疗器械公司共同签署了一份“廉洁自律承诺卡”。

每张承诺卡上,均注明了各方所要履行的承诺。对于供货公司的要求是:本单位承诺所有业务人员在履行经济合同时,不以“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方式向医院或使用科室的经办人行贿;不向经办人馈赠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不向经办人提供吃请、旅游、度假、健身或其他活动,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处理,并终止合同等条例。医院与科室签定的承诺中写有:本科室及个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自觉遵守承诺内容,如有违反,自愿按省监察厅、省卫生厅文件接受处理;本科室及个人坚决抵制“红包”、“回扣”、“开单提成”;不向贵单位经办人索要、收受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不接受贵单位经办人提供的吃请、旅游、度假、健身或其他活动,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处理。除此之外,承诺卡上还公布有举报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及廉政帐户,以便大家对双方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年初以来,该院将反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坚持以“加强医院作风建设,创优发展环境”为主题,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医院反腐纠风工作;将今年5月定为医院第八个“党风廉正建设宣传教育月”,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教育全院广大党员干部同腐败现象做斗争,自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医院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正建设的有关规定》、《关于医务活动中违规收受“回扣”和“红包”的处理办法》、《文明优质服务廉洁行医十条承诺》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为了保证医务人员将各项防腐措施落到实处,院党委决定开展“绿色医疗•廉洁自律承诺卡”活动。

在该院举行的“廉洁自律承诺卡”启动仪式上,参加会议的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局、市检察院等相关部门领导,一致认为此举便于适时“教育、提醒、警示”经营各方,对优化医院发展环境、疏通购销渠道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目前,该院已将“廉洁自律承诺卡”制度,运用到所有涉及药品、医疗设备、基建工程、低质易耗品等经济合同中。(小郭)

下图为“廉洁自律承诺卡”活动启动仪式现场

下图为院党委书记刘春华与医疗器械商签订“廉洁自律承诺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