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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以人为本 女工权益保障到位

发布日期:2007-01-31    作者:     来源: 十堰市人民医院      点击:

省总工会副主席褚玲视察我院时称赞:

工会工作以人为本女工权益保障到位

1月29日,省总工会副主席褚玲一行来我院视察,高度评价了我院工会女职工签订特殊权益保护合同工作。院领导王一平、刘春华、王江陵陪同视察并做专题汇报。

2006年7月,我院工会按照市总工会、卫生局工会的要求,代表全院女职工与院行政方正式签订了《十堰市人民医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集体合同》,进一步明确全院女职工权益,特别是在全市卫生系统中率先实施产假、晚育假、哺乳假及晚婚假不扣工资等规定,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合同运行5个月来,已为院内38名生育女职工增加收入45612元。

多年来,院工会在市总工会的大力支持及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以医院改革发展为中心,制订健全女职工发展规划及相关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大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等工作,积极营造女职工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使医院女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医院先后荣获国家、省级“‘三·八’红旗集体标兵”光荣称号,连续五年被市总工会评为“先进女工组织”,连续两次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女工组织”称号。

在听取汇报后,褚玲副主席对我院工会女工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她说:“医院按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狠抓工会工作,切实保障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其先进经验值得借鉴。”(郭绍朋)

下图为汇报会现场

下图为省总副主席褚玲(左)在院领导王一平(右)、王江陵(中)陪同下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