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图强 副院长:协助院长分管质量控制、医务、护理、数据统计、门诊、院感、公共卫生、病案、生物与实验室安全、航空医疗救援、红会、残联、医学装备等工作;主管质量控制处、医务处、护理部、门诊办、院感管理处、公共卫生处、病案管理处、医学装备处、临床医技科室(药学中心、健康体检中心除外);联系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医疗协作责任区:城区片区(茅箭区、张湾区)。